許多設計人員對地基基礎問題的重要性認知不足,常把復雜的地基問題簡單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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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3-11-24 19:16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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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傾斜的可能原因
1,、房屋設計工作的失誤,。許多設計人員對地基基礎問題的重要性認知不足,常把復雜的地基問題簡單化處理,。據(jù)建設部重大工程事故統(tǒng)計,,由于設計工作失誤導致建筑物發(fā)生質(zhì)量事故的約占事故總數(shù)40%。
1)建筑物基礎設計時,,沒有掌握地基土性,,缺乏認真方案比選、專家論證,,采用的基礎形式不當而發(fā)生事故,。
2)在深厚淤泥軟土地基上,錯誤選用沉管灌注樁,、沉管夯擴樁等基礎形式,,經(jīng)常發(fā)生縮頸、離析,、斷樁和樁長達不到持力層等事故,。
3)在填土,、軟土或濕陷性黃土等厚薄不均地基上,采用條形或筏板等基礎方案,,導致建筑物傾斜,。
4)采用強夯處理地基時。由于夯擊能量不足,,影響深度達不到加固深度的要求,,沒有消除填土或黃土的濕陷性,如果建筑物在使用過程中地基浸水,,必然造成建筑物下沉,、傾斜或裂損。
5)對于欠固結(jié)的填土,、淤泥等軟土地基,,地面大量回填堆載,采用樁基方案時,,如忽視負摩擦力的作用與計算,,常發(fā)生布樁數(shù)量不足,導致樁基過量沉降,、斷樁等嚴重事故,,使建筑物開裂或傾斜。
6)同一棟建筑物上選用兩種以上基礎形式或?qū)⒒A置于剛度不同的地基土層上,,易發(fā)生嚴重事故,。
7)對于軟土地基或建筑物形體復雜、高度變化較大時,,必須按照變形與強度雙控條件進行設計,,以確保建筑物的整體均勻沉降。如只做強度驗算,,將會使建筑物發(fā)生不均勻或過量沉降,。
8)設計人員不熟悉或沒有認真學習、掌握國家頒布的現(xiàn)行有關技術(shù)標準,,等等,。
2、房屋施工方面的失誤
1)基礎工程施工質(zhì)量低劣,,施工部門偷工減料,,弄虛作假,隨便減少配筋,,降低混凝土強度等級,,采用劣質(zhì)鋼材乃至縮小基礎尺寸,減少基礎埋深,,基礎施工放線不準確等,。
2) 地基處理方面的原因:目前地基處理手段多,,這方面的問題也很多,如樁端未進到設計持力層,;樁徑未滿足設計要求,;強夯未達到有效的影響深度;振沖碎石樁未達到振密效果,;檢測手段不合理或未能正確反映實際情況等等。
3)地下開挖引起地面建筑物的裂損:城市由于修建地鐵,、地下街等地下建筑物,,或者礦區(qū)開挖采礦、采煤巷道引發(fā)地面沉降,,造成地面建筑物的下沉,、開裂、傾斜等損害,。
4)相鄰深基坑施工引起建筑物的損壞:在高層建筑基礎工程施工中,,由于深基坑的開挖、支護,、降水,、止水、監(jiān)測等技術(shù)措施不當,,造成支護結(jié)構(gòu)倒塌或過大變形,,基坑大量漏水、涌土失穩(wěn),,基坑周邊地面塌陷,,以及相鄰建筑物基礎工程的施工相互影響,都會對已建成或正在建造的相鄰建筑物造成威脅與損壞,,引發(fā)嚴重的事故,。
3、工程勘察方面的失誤
1)如若勘測點布置過少,,或只借鑒相鄰建筑物的地質(zhì)資料,,對建筑場地沒有進行認真勘察評價,提出的地質(zhì)勘察報告不能真實反映場地條件,,如巖溶土洞,、墓穴等沒有被發(fā)現(xiàn),甚至舊的人防地下道也被忽視,,使新建的建筑物發(fā)生嚴重下陷,、傾斜或開裂。
2)勘察資料不準確,,結(jié)論不正確,、建議不合理,,給結(jié)構(gòu)設計人員造成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