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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05:20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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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場上存在很多成立了多年的香港公司,,開設了銀行賬戶,公司一直在運作,,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公司一直未曾做過審計,向稅務局申報的一直是零申報,,此類情況不可謂少,。那這樣會存在哪些風險呢?又該怎么處理才符合規(guī)定,?
按照《香港稅務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任何一間香港公司都負有向稅務局申報納稅的義務。如果公司有運營,,則必須提交由香港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的財務報告(即審計報告),,并和利得稅報稅表一起遞交稅務局。如果沒有審計報告,,只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會被稅務局拒絕接收,須重新提交和填報,。
如果公司沒有運作可以做零申報(即不活躍的稅務申報),,但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名下未開設任何銀行賬戶,或者雖開立了賬戶,,但賬戶內(nèi)無任何資金進出,;
2、公司名下沒有雇員,;
3,、公司名下沒有任何資產(chǎn);
4,、公司名下沒有任何投資,。
上述條件,有一項不符合的,,該香港公司都應該做活躍的審計報告,。如果您的香港公司不符合上述條件,但由于輕信不的代理機構(gòu)給出的建議——只要不在香港運營,,就可以做零申報,,導致您的香港公司一直未曾做審計,會存在哪些風險呢,?
風險1,,如果被稅務局查到,首先補做審計報稅,,如果公司是應當繳納利得稅的,,要補交稅款及滯納金,其次董事可能被認為是故意瞞稅而被要求承擔刑事責任,。
風險2,,目前CRS已經(jīng)在全球100多個國家或地區(qū)實施,銀行為了遵守相關規(guī)定,,提高透明度,,對所有開立賬戶的客戶,每年進行年審,,要求提供年檢記錄及審計報告,。如果無法提供,可能導致銀行賬戶被凍結(jié)或關閉,。
所以此類情況,,應該怎么處理才符合規(guī)定?建議應該從公司成立之日起補做所有年度的審計報告,,并向稅務局作出合理解釋,,申請豁免可能導致的罰款和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