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安徽 蕪湖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20 09:05 |
最后更新: | 2023-12-20 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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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huán)境整潔,,
并與有毒、有害場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
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申報材料
1.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辦園證等)
(3)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飲用水質量檢測報告(餐飲必須有)
(5)從業(yè)人員健康證復印件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7)食品安全自查,、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向許可管理機關提出有關許可申請,。
2,、受理:受理人對照審批條件進行審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現場核查:許可管理機關進行現場核查,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
4,、許可決定:許可管理機關對申請人作出準予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5,、發(fā)證:許可管理機關向符合許可的食品經營單位發(f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