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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石指屬于天然產出的色彩瑰麗,、晶瑩剔透、耐久,、稀少并可琢磨成珠寶首飾的單礦物晶體及其優(yōu)質材料制成品,。
寶石中絕大部分礦物是結晶質,如,、紅寶石,。
非晶質礦物是指組成礦物的內部質點不規(guī)則排列,沒有一定的結晶構造,,如歐泊,、蛋白石。
全球礦物有4000多種,,寶石約占100多種,,而市面上常見寶石約有40多種。
其中,、紅寶石,、藍寶石、、貓眼石,、變石數量稀有,,屬貴寶石;電氣石,、托帕石和石榴石等,,由于數量較多,在市場上占有率較高,,屬于中低檔寶石,。
常見的紅色寶石有:
紅寶石、尖晶石,、石榴石碧璽,、日長石、鋯石
常見的粉色寶石有:
粉色藍寶石,、碧璽,、尖晶石
常見的藍色寶石有:
藍寶石、碧璽,、尖晶石,、坦桑石、托帕石,、鋯石,、海藍寶石、磷灰石,、青金石,、 帕拉伊巴碧璽、月光石,、堇青石,、藍晶石、玉髓,、螢石
常見的綠色寶石有:
,、碧璽、帕拉伊巴碧璽 ,、沙弗萊石,、翠榴石(另一種石榴石)
鉻透輝石、橄欖石,、翡翠 磷灰石,、綠色藍寶石、東陵石 葡萄石,、玉髓,、黝簾石
常見的寶石有:
藍寶石,、黃水晶、火歐泊,、碧璽,、榍石、鋯石 正長石,、金綠寶石,、綠柱、石 鋰輝石,、玉髓,、
常見的白色寶石有:
、白色藍寶石,、月光石 黃玉,、歐泊、翡翠,、 水晶,、玉髓
進口寶石相關海關編碼:
7 未分級
7 工業(yè)用
7 工業(yè)用其他
7 非工業(yè)用
7 非工業(yè)用其他
7 未加工寶石或半寶石
7 經其他加工的紅寶石,藍寶石,
7 經其他加工的翡翠
7 經其他加工的水晶
7 經其他加工的碧璽
7 經其他加工的軟玉
7 經其他加工的其他寶石或半寶石
寶石進口時應繳納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
進口寶石通關單據:
產地證(如需協(xié)定稅率和防止核查原產國)
提/運單
裝箱單
貿易合同
申報要素
一些寶石相關產品歸類建議:
商品A:天然紫水晶原料
商品屬性:商品為紫色,、天然塊狀,,經簡單鋸開;主要成分為二氧化硅,;
用途:制作手鏈,、項鏈等配飾工藝品。
《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HS注釋》)71章附錄列有歸入稅目71.03的寶石或半寶石的礦物學名稱和商業(yè)名稱,,紫水晶在附錄列表中,;稅目7103.10包括僅經簡單鋸開,、劈開或粗制,、未磨光的寶石(除外)或半寶石原料。
因此天然紫水晶原料應歸入稅號7103.1000“未加工或經簡單鋸開或粗制成形的寶石或半寶石”,。
商品B:天然紫水晶戒面
商品屬性:商品為紫色,、天然、刻面型寶石,,未鑲嵌,;主要成分為二氧化硅;
用途:制作戒指,、手鏈,、項鏈等配飾。
稅目7包括經磨光,、鉆孔,、雕刻的寶石以及成對的或三件一套的已加工的寶石,主要用于鑲嵌在首飾、金器,、銀飾上,,但無法直接佩戴的,因此,,紫水晶戒面應歸入稅號7103.9920“經其他加工的水晶”,。
商品C:制水晶戒指
商品屬性:戒指、鑲嵌紫水晶,。
稅目71.13包括由或包制成的首飾,,既包括個人佩戴的小物品,也包括放置在衣袋,、手提包或佩戴在身上的個人用品,。
制水晶戒指應按成分含量歸入稅目71.13項下“制的首飾及其零件”。
HS CODE: 制水晶戒指對應的商品名稱應是:其他鉑金制首飾及其零件
商品種類屬性:戒指,、鑲嵌紫水晶,。
材質:(鉑、金,、銀等)鉑
商品D:紫水晶洞擺件
商品屬性:晶洞狀,,進行了拋光處理;用水泥修補充填,,形成底座,,直接作為擺件使用。
稅目71.16包括全部或者部分由天然或養(yǎng)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制成的物品,。
紫水晶洞經拋光打磨,有底座,,可作為擺件直接擺放使用,,應歸入稅號7116.2000“寶石或半寶石制成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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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拓展:
如何接收《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等審價文書?
答:根公告(2018年第9號)》,,在海關推廣審價作業(yè)單證無紙化,。
納稅義務人可通過電子口岸網站——“電子口岸”——海關事務聯(lián)系,接收和反饋海關價格質疑通知書,、價格磋商通知書,、價格磋商記錄表等審價文書及隨附單證資料電子數據,并可接收和查看估價告知書,。
海關代碼和適用范圍之邊境小額貿易
一,、定義及代碼
邊境小額貿易指我國沿陸地邊境線經批準對外外放的邊境縣(旗)、邊境城市轄區(qū)內(以下簡稱邊境地區(qū))經批準有邊境小額貿易經營權的企業(yè),,通過的陸地邊境口岸,。
與毗鄰邊境地區(qū)的企業(yè)或其他貿易機構進行的貿易活動。
本代碼“4019”,,簡稱“邊境小額”,。
二、適用范圍
(一)本包括:
1.邊境地區(qū)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經營權的企業(yè)與我國毗鄰邊境地區(qū)以易貨貿易,、現匯貿易形式開展的邊境小額貿易,。
2.邊境地區(qū)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經營權的企業(yè)與我國毗鄰邊境地區(qū)經濟合作(工程承包,、勞務輸出)項下進出口物資及原出口工程設備,、物資(包括在境外購買及換回的)運回境內。
(二)下列情況不適用本:
1.邊民互市貿易(互市進口商品),,每人每日3000元以下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稅,,超出部分照章征稅,“其他貿易”(9739),。
2.未獲準經營邊境小額貿易的企業(yè)進出口貨物,。
3.對居民同對臺小額貿易公司成交用船只直接運進產自的產品和運出產品到,,其為“對臺小額”(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