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1280.00元/件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00:56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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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怎么辦理
1、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人持申報材料向省政務大廳環(huán)保窗口提出申請,;
(2)土壤處組織專家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進行現場評審,;
(3)行政審批辦報經廳領導簽批,出具批復文件,,申請人持受理通知單領取,。
2、法律依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fā)與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1,、有3名以上環(huán)境工程或者相關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2,、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3,、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huán)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4、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5,、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6,、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