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從事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包括軟磁盤,、只讀光盤,、交互式光盤、照片"/>
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2-14 04:25 |
最后更新: | 2023-12-14 04:25 |
瀏覽次數(shù):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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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賣家聯(lián)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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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為兩種,,一種為零售,,一種為批發(fā),。
1.凡從事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包括軟磁盤,、只讀光盤、交互式光盤,、照片光盤,、高密度只讀光盤、集成電路卡等)的零售,、出租的單位和個人均需申領《出版物發(fā)行許可證》,。從事上述出版物批發(fā)業(yè)務的應向省、市新聞出版局提出申請,。
2.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yè)務,,應當申領《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所需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公章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及
3.房本復印件,、租賃協(xié)議及平面圖(注明面積)
周期20-2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