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UN38.3運輸鑒定報告|貨物運輸鑒定書,,UN38.3標準檢測方法:在75±2℃下至少存放6h,在試驗溫度-40±2℃下至少存放6h,。兩個極端測試溫度之間的時間間隔為 30 分鐘,。這個過程必須重復 10 次。所有測試電池和電池組均在 20±5 ℃ 的環(huán)境溫度下存放 24 小時,。
UN38.3測試報告:
UN38.3版本為第7版,;
20年及后面出具新項目UN38.3報告必須加蓋CNAS章;
UN38.3報告沒有有限期一說,標準期,,報告則有效,;
報告不可多型號,如果多型號/申請商,,需要報備出報告,;
《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生產(chǎn)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yè),,必須申請商檢機構(gòu)進行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jīng)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
鋰電池UN38.3運輸鑒定報告|貨物運輸鑒定書,,UN38.3是指在聯(lián)合國針(I35 IO4I 0I67)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lián)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 3款。鋰電池安全運輸必須具有符合UN38.3要求的檢測報告,,以及證明符合新版本DGR、IMDG規(guī)則的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
深圳環(huán)測威檢測機構(gòu)可以幫助企業(yè)一站式辦理鋰電池UN38.3認證,,還有其他認證服務,包括:FCC認證,,質(zhì)檢報告,,SAA認證,IEC認證,,沙特出口認證等,,如您有相關產(chǎn)品需要做檢測認證,可以咨詢我司工作人員,,獲得詳細費用報價與周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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