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組UN38.3檢測報告|DGM運輸報告,,民航組織(ICAO)《危險品安全運輸技術(shù)細則》TI和運輸協(xié)會(IATA)《危險品規(guī)則》DGR,,都規(guī)定了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及電池組在運輸前,應該通過UN38.3測試,。
UN38.3 與標準的比較:與其他鋰電池標準相比,,UN38.3標準中規(guī)定的溫度循環(huán)條件要求更高、時間更長,。其他標準檢測項目一般采用單獨樣品進行檢測,。而UN3813標準中的T1→T5測試是依次測試同一樣品。如果送檢的鋰電池進行了UN 38.3標準中的T1→T5測試,,則有一項不合格,。企業(yè)在工藝改進后需要重新測試UN3813標準,這將大大延長測試周期,。
UN38.3對于鋰電池標簽/噴碼要求:電池標簽/噴碼四個必要參數(shù):型號 電壓 容量 瓦時(如有生產(chǎn)日期,,需在測試周期外);
鋰電池組UN38.3檢測報告|DGM運輸報告,UN38.3測試所需資料:1,、申請表,;2、委托書,、鋰電池運輸聲明及隨機文件填寫,;3,、電池規(guī)格書;4,、包裝圖片(外包裝圖片,,打開外包裝圖片,內(nèi)包裝圖片),;5,、檢測樣品(樣品銘牌上需要有型號、電壓,、容量以及瓦時值,,且須跟出貨運輸時的電池保持一致);6,、電芯規(guī)格書,。
溫度試驗:本試驗評估電池和電池組的密封完善性和內(nèi)部電連接。試驗利用迅速和極端的溫度變化進行,。試驗電池和電池組應先在試驗溫度等于 72±2℃的條件下存放至少 6 小時,,接著再在試驗溫 度等于-40±2℃的條件下存放至少6小時。兩個極端試驗溫度之間的時間間隔為 30 分鐘,。此程序重 復進行,,共完成 10 次,接著將所有試驗電池和電池組在環(huán)境溫度(20±5℃)下存放 24 小時,。對于大型 電池和電池組,,暴露于極端試驗溫度的時間至少應為 12 小時。要求:無滲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和無起火,,并且試驗后開路電壓不小于其進行前電壓的90%,,質(zhì)量損失限值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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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UN38.3試驗概要需要每年更新嗎